该行为严重损害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的声誉和权益。在此,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严正声明如下:
一、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唯一官方网站是:http://casses.cssn.cn/。该网站已通过百度官方认证,请提高防范意识,注意甄别假冒网站。
二、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唯一官方微信公众号是:CASSCECHSS,账号认证主体为: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众号二维码是:
三、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无任何分支机构。
四、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负责智库评价工作的部门是机构与智库评价研究室,该部门办公电话是:010-85195174,官方邮箱是:cechss-tt@cass.org.cn。
五、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研究单位,不会向任何单位、个人收取费用或发放奖金,或索取公用邮箱密码等。
敬请广大专家学者高度警惕,认真甄别网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如发现虚假网站等信息,可将相关证据线索发送至cechss-tt@cass.org.cn,也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中国智库综合评价研究项目(2025)(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相关情况将及时发布在上述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关于本项目的评审工作方案,特作如下通告:
一、项目背景
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智库建设作出重要批示以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已经稳步走过了十年的发展历程。以国家高端智库为引领,各系统、各地方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出了丰富多彩的重要贡献。
十年来,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以下简称“评价院”)切实履行“制定标准、组织评价、检查监督、保证质量”的评价职责和科研诚信管理职责,以四年为周期,基于“智库综合评价AMI指标体系”,循环开展全球智库评价研究和中国智库综合评价研究等品牌项目,自建收录中外智库重要信息的“AMI智库数据库”。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国家标准《人文社会科学智库评价指标体系》(GB/T 40106-2021)为指导,本项目的主题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十年回顾与展望”。基于从全过程、各方面、多角度回顾与展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研究目的,本项目于2025年1月24日正式启动AMI智库入库与中国智库特色案例征集工作,征集工作于2025年3月28日截止。
更多具体情况参见评价院此前发布的《第三轮中国智库综合评价研究项目启动暨AMI智库入库与中国智库特色案例征集遴选通告》。
本项目中,“入库”是指申报单位相关数据被“AMI智库数据库(2013-2024)”收录并作为本项目研究分析的数据来源。
二、基本原则
本项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宗旨,不进行智库排名。
1.公平原则
无论此前是否参与过评价院智库评价相关工作,也无论是否被其他单位认定、授牌或表彰,各申报单位均须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同时,各单位平等享有申报、问询、补正、监督、申诉、举报、异议等权利。
2.保密原则
在主动公开前,本项目收集及产出的全部数据信息均为中国智库综合评价研究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之工作秘密,纸质及电子材料原则上均不得外借。
3.回避原则
为避免可能的利益冲突与利益保护问题,项目组和外部专家不得评审本人所在单位或重要关系人担任重要职务之单位的申报材料。重要关系包括亲属关系、师承关系、同门关系等。在本项目评审工作开始后,项目组原则上不再接待申报单位有关评审内容的个别来访。
三、评审流程与标准
(一)评审流程
本项目评审工作流程分为方案审议、入库评审、案例评审、结果发布四个主要步骤,详见下图。
(二)评审标准
本项目评审工作遵循《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的智库定义、智库基本标准、智库功能,以及《人文社会科学智库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智库定义等相关具体内容和指导原则,同时综合考虑各级各类智库在本项目评审时间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以及智库主管方反馈的实绩信息开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价。
四、专家遴选与管理
项目组负责建立和维护评价院中国智库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本项目“外部专家”包含评议组专家、入库评审专家、案例评审专家。评议组专家负责方案审议、入库复审和案例复审。入库评审专家和案例评审专家分别承担入库初审和案例初审工作。
五、附则
本项目的评审工作方案由项目组负责解释,特殊紧急情况由评价院党委会一事一议。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
2025年6月19日